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年8月22日,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拟与西藏亿纬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纬控股”)子公司广东金珑新能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珑新能源”)及子公司签订《纯电动厢式货车租赁合同》,向金珑新能源及子公司租赁2台纯电动厢式货车,租赁期限年,租金按月支付,总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44万元(含增值税);拟与金珑新能源及子公司签订《纯电动充电服务车租赁合同》,向金珑新能源及子公司租赁8台纯电动流动服务车,租赁期限1年,租金按月支付,总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36万元(含增值税)。
公司子公司湖北亿纬动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纬动力”)拟与亿纬控股及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亿纬动力拟将位于湖北省荆门市掇刀区龙井大道以东、科荟路以北的自有给亿纬控股及子公司使用。
公司子公司惠州金源精密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拟受托亿纬控股及子公司定制产业化设备等,2024年8月23日至2024年12月31日交易金额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不含增值税)。
金珑新能源为公司控股股东亿纬控股控制的子公司,亿纬控股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金珑新能源和亿纬控股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1)2024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刘金成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专门审议,并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
(2)本次关联交易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上述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4、2024年度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及金额(不含增值税)
(1)名称:广东金珑新能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住所:惠州仲恺高新区潼湖镇三和村亿鼎公司自建厂房
(6)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7)经营范围:汽车租赁;汽车、汽车零部件销售;汽车维修服务;汽车充电系统及设备的研发、设计、安装、销售及咨询服务;合同能源管理,从事供电业务,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的运营;互联网、车联网、物联网应用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货运经营,冷链物流服务,国内贸易,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8)关联关系情况说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亿纬控股持有金珑新能源100%的股权。
(9)截至2024年6月30日,金珑新能源的总资产为6,318.89万元,净资产为2,933.26万元(未经审计)。2023年度金珑新能源实现营业收入434.59万元,净利润-145.72万元(已经审计)。
(1)企业名称:西藏亿纬控股有限公司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住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堆龙德庆区东嘎镇世邦湿地公园一期别墅19栋7号v (5)法定代表人:骆锦红
(6)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7)经营范围:科技项目孵化、科技成果转化;受托管理创业投资基金(不含公募基金;不得参与发起或管理公募或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投资金融衍生品;不得从事房地产和担保业务;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不得从事证券、期货类投资;不得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产品或金融衍生产品;不得经营金融产品、理财产品和相关衍生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建筑工程,进出口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关联关系情况说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亿纬控股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9)截至2024年6月30日,亿纬控股的总资产为823,027.73万元,净资产为36,385.33万元(未经审计)。2023年度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31,732.60万元(已经审计)。
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金珑新能源及子公司租赁的标的是2台纯电动厢式货车,车辆租赁期限为1年,从2024年9月7日起,至2025年9月6日止。车辆租金按月支付,月支付人民币6,200元(含增值税);拟向金珑新能源及子公司租赁8台纯电动流动服务车,租赁期限1年,从2024年10月1日起,至2025年9月30日止,租金按月支付,月支付人民币52,800元(含增值税),总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3.36万元(含增值税)。
亿纬动力拟将位于湖北省荆门市掇刀区龙井大道以东、科荟路以北的自有厂房出租给亿纬控股及子公司使用。租赁房屋建筑面积共计62,321平方米,租赁房屋用途:电池结构件生产及办公。租赁房屋的单位租金按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币13元计算(水电费另计),月租金总额固定为人民币810,173元(含增值税)。租赁房屋的期限自2024年11月1日起至2027年10月31日止,亿纬动力应于2024年11月1日前将租赁房屋交付亿纬控股及子公司并办理有关移交手续。亿纬动力同意给予亿纬控股及子公司3个月的装修期,装修期内亿纬控股及子公司无需支付租金,但仍需支付装修期间的水电费、物业费等其他费用。
(1)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
(2)关联交易协议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签署。
四、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4年1-6月,公司及子公司与亿纬控股及子公司累计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合计为93,765.80万元(不含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联交易)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有利于公司充分利用关联方的优势资源,且交易价格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意见、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专门审议,独立董事意见如下: 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审议和表决程序符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所需,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我们一致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关联交易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交易价格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作为公司的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后认为: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专门审议并发表了意见。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本次关联交易的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六次专门会议决议;
3、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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