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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城区高新科技产业园水口青塘湖片区jd-6-07、jd-106-08地块出租招标公告
惠城区高新科技产业园水口青塘湖片区jd-106-07、jd-106-08地块出租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02-12-08浏览次数:
惠州市首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惠州市鑫慧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就惠城区高新科技产业园水口青塘湖片区jd-106-07、jd-106-08地块出租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公告事项如下:
一、招标项目编号:惠公易产招-惠城【2023】00号。
(一)项目名称:惠城区高新科技产业园水口青塘湖片区jd-106-07、jd-106-08地块出租项目。
(二)招标人:惠州市鑫慧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三)项目地点:惠城区高新科技产业园(东江湾产业园)水口青塘湖片区
(四)项目概况:为进一步完善惠城区高新科技产业园公共服务配套,现将位于惠城区高新科技产业园(东江湾产业园)水口青塘湖片区的jd-106-07和jd-106-08共两个地块(合计面积15915平方米),通过公开招标以出租 无偿配建的方式,由中标方按招标人提供的基本建设方案(项目总投资匡算2460万元),在jd-106-07和jd-106-08共两个地块投资建设为集文化休闲、体育运动为一体的综合文体中心及相关配套设施。同时,将位于上述地块临近的jd-106-04和jd-106-05共两个地块(合计面积8140平方米),无偿投资配建为公共停车场及相关配套。综合文体中心及相关配套建成后由上述地块中标方管理运营,jd-106-04和jd-106-05共两个地块建成后移交由招标人管理运营。
(五)招标范围:通过公开招标实现惠城区高新科技产业园水口青塘湖片区jd-106-07、jd-106-08地块出租,中标方负责按建设方案投资、建设、运营综合文体中心及相关配套。
(六)土地出租期限:15年。(具体履约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七)项目运作方式:招标人将位于惠城区高新科技产业园(东江湾产业园)水口青塘湖片区的jd-106-07、jd-106-08地块(合计面积15915平方米)公开招标出租后由中标方负责按招标人提供的基本建设方案投资、建设、运营综合文体中心及相关配套设施,按土地租金 项目经营性收入分成模式合作,时间期限为15年(具体履约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合作期满后项目固定资产无偿移交给招标人。同时,由中标方负责将位于上述地块临近的jd-106-04和jd-106-05共两个地块(合计面积8140平方米),无偿配建为公共停车场及配套设施。综合文体中心及相关配套建成后由上述地块中标方管理运营,jd-106-04和jd-106-05共两个地块,须在文体中心正式投入使用时完成公共停车场及相关配套建设并无偿交由招标人管理运营。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资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记录,并提供承诺函(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三)投标人已按规定缴交投标保证金。
(四)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址查询结果完整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五)其他要求: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接受母子公司同时报名,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服务进行分包和转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以上资格审查资料为复印件的,均应加盖企业公章。为确保投标相关信息保密,相关部门和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城分中心不对报名资格进行审核。投标人应将资格审查资料编入投标文件中。投标人的资格以评标委员会的审核结果为准。
(一)本项目可通过登录“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服务系统→惠州市产权交易网上招投标登录”平台报名和缴纳投标保证金,具体的操作流程详见以下网址中的投标人操作手册:→产权交易→《产权系统投标人操作指南》。具备上述报名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可在《招标日程安排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按操作规程进行本项目的投标报名,并按照操作规程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成功缴纳后,会弹出投标保证金的回执单以供投标人保存或打印。
(二)目前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新招投标系统为试运行阶段,投标人必须在截止投标前完成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同时必须在开标时,按相关时限规定,现场递交纸质投标资料。未完成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即使现场递交纸质投标资料,也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投标人应在办理ca证书时,同步开通电子印章和电子签名,网上投标时,必须对相关文件进行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
(四)投标人递交的纸质投标文件,应为完成网上投标后,从产权招投标系统导出的有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的有效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与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五)请投标人在响应前详细阅读以下网址中的投标人操作手册:,产权交易《产权系统投标人操作指南》投标人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致电咨询系统运行维护商(蔡工:)。
(1)投标人通过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投标文件,若渉及到授权委托人签字的可将文件签字页先进行签字、扫描后导入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涉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内容应使用单位电子签章完成加密后,生成指定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并上传至招标系统。
(2)各投标人须在招标公告确定的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己加密的文件格式“*.ebms_tbg”电子投标文件至招标系统。投标人所编制的电子投标文件与开标时递交的u盘存储的非加密投标文件内容应一致。
为防范围标串标、促进交易公平公正,本项目将在开评标时进行“特征码”检测。
(一)检测内容:包括投标人网卡地址、确认投标时使用的网络ip地址(以下简称:ip地址)、硬盘序列号、软件序列号的特征码,由招标系统自动提取比对。
(二)检测应用:在开评标过程中,若“特征码”检测环节,出现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编制及上传的网卡地址、ip地址、硬盘序列号、软件序列号的特征码和投标文件内容异常一致的,将视为“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三)注意事项:为保证投标文件“特征码”检测功能的有效性,所有投标文件,必须使用产权新招标系统提供的蕞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为确保相关版本是蕞新版本,应当次投标当次从招标系统中下载)编制投标文件,并在产权新招标系统上完成线上投标工作。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除可选择现金转账缴纳保证金方式外,亦可选择阳光保险电子保证保险方式提交。
(一)现金缴纳保证金方式: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0.00万元。投标人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新招投标系统申请保证金子账号,并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对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账到系统分配的保证金子账号;不接受现金或分批次缴纳。投标人与交款人必须一致,非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投标保证金以招投标系统到账为准。投标人在投标资料中提供缴款凭证。(备注:系统分配给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是不同的,对应各投标人是唯一的,严禁互相混用,否则投标保证金缴纳无效。因受系统限制,投标保证金暂时不接受支付宝转账和微信转账等第三方转账)
(二)阳光保险电子保证保险方式:投标保证金:选择「保证保险」,选择保险公司后,点击「申请保险」,阅读「申请协议条款」,点击「确定」按钮 ,点击「支付」获取收款信息,由企业基本户转账至给出的收款账号中,支付完成后即可更新结果及下载保单。
(三)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和期限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凡未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潜在投标人可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新招投标业务系统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也可以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招标公告附件下载。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地址:。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详见《招标日程安排表》;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日程安排表》;
开评标时间:详见《招标日程安排表》开始。
接收投标文件和开标地点: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城分中心(惠城区新联路3号西湖大剧院三楼312号)开标室。
(一)招标代理机构:惠州市首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招标人:惠州市鑫慧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三)招标监督机构:惠城区高新科技产业园管理委员会
(四)交易平台服务单位: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城分中心
十、招标文件的解释权、特殊情况条款的调整权和未尽事宜的补充权属于招标人。
十一、以上招标公告未尽事宜,请详细查阅招标文件 。
惠城区高新科技产业园水口青塘湖片区jd-106-07、jd-106-08地块出租项目
招标人:惠州市鑫慧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惠州市首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惠城区高新科技产业园水口青塘湖片区jd-106-07、jd-106-08地块出租项目招标文件.pdf
主办单位: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城分中心凯时尊龙官网的联系方式;监督邮箱:/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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